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在 65t/h 以上除层燃炉和抛煤机炉以外的火电厂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燃油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燃气轮机组的发电厂及采用其他燃料的发电锅炉和热电联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环保篇)、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日常技术监督管理性监测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HJ/T 255-200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
2019-03-09 14:54 浏览:210 下载:24
标准类别 | 其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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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状态未知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局 |
发布日期 | 2006-03-09 |
实施日期 | 2006-05-01 |
废止日期 |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工作范围确定、执行标准选择、监测点位布设、采样、分析方法、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编制监测方案及监测报告等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