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A级)大棚芦蒿生产的产地环境、整地施肥、繁殖方法、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包装、运输、贮存及建立生产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A级)芦蒿的生产。
本标准于2019-01-29被DB34/T 1095-2018代替,相关公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和服务规范”等 99 项地方标准的公告(第3号)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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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09-12-10 |
实施日期 | 2009-12-10 |
废止日期 | 2019-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