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91-2009 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中总铬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总铬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中总铬的测定。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7年7月30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7-1997)废止。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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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09-09-27 |
实施日期 | 2009-11-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