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修改采用欧盟(EU)对70/220/EEC指令《关于协调各成员国有关采取措施以防止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引起空气污染的法律》进行修订的98/69/EC指令《修订70/220/EEC指令关于协调各成员国有关采取措施以防止机动车污染物引起空气污染的法律》以及随后截止至2003/76/EC的各项修订指令的有关技术内容。
GB 18352.3-2005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2021-04-19 15:35 浏览:224 下载:38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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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5-04-15 |
实施日期 | 2007-07-01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