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619-2009 水果干制品卫生要求(含第1号修改单)
本标准规定了水果干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蔬菜为原料,采取自然干燥或人工干燥(热风干燥、真空冷冻干燥、真空油炸等)的方法除去水果组织中的大部分水分,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片、块、粒、粉等),除蜜饯类之外的水果干制品。
相关公告: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发布《薯类食品卫生要求》等18个食品地方标准修改单的通告
废止依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废止《薯类食品卫生要求》等18个食品地方标准的通告
DB11/ 619-2009 水果干制品卫生要求
2019-03-01 00:00 浏览:162 下载:54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
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09-02-06 |
实施日期 | 2009-08-01 |
废止日期 | 2015-0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