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502-2008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建成后的污染控制。
废止依据:北京质监局发布废止《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7年标字第15号
DB11/ 502-2008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9-02-20 00:00 浏览:126 下载:47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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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
发布日期 | 2008-07-24 |
实施日期 | 2008-07-24 |
废止日期 | 2017-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