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160.45-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卤代烷烃类化合物
本标准代替GBZ/T 160.45-2004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卤代烷烃类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卤代烷烃类化合物(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二氯乙烷、三氯丙烷、六氯乙烷、溴甲烷、碘甲烷、1,2-二氯丙烷、二氯二氟甲烷)浓度的测定。
本标准于2018-05-01部分指标作废,部分内容被GBZ/T 300.7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3部分: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代替
相关公告:关于发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部分:总则》等9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关于对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系列标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的通知
GBZ/T 160.45-2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卤代烷烃类化合物
2019-02-04 00:00 浏览:120 下载:51
标准类别 | 其它国内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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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部分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卫生部 |
发布日期 | 2007-06-13 |
实施日期 | 2007-11-30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