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于2017-6-18代替SN/T 2796-2011 进出口食品中氟啶虫酰胺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氟啶虫酰胺残留量的气相色谱法检测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确证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菜、胡萝卜、菜心、大米、柑橘、葡萄、板栗、牛肉、羊肝、鸡肉、罗非鱼、番茄酱、茶叶、蜂蜜中氟啶虫酰胺残留量的定量测定和定性确证,其它食品可参照执行。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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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发布日期 | 2016-12-18 |
实施日期 | 2017-06-18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