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377-2006 豆芽安全卫生要求
本标准已废止,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10年标字第7号(总第92号)
本标准规定了豆芽的术语定义、安全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绿豆和黄豆为原料,培植而成的绿豆芽和黄豆芽。
DB11/ 377-2006 豆芽安全卫生要求
2019-01-27 00:00 浏览:134 下载:39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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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06-07-25 |
实施日期 | 2006-09-01 |
废止日期 | 201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