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肉鸡的饲养管理条件,包括产地环境、引种来源、大气环境质量、水质量、禽含环境、饲料、兽药、免疫、消毒、饲养管理、废弃物处理、生产记录、出栏和检验。
本规程适用于现代肉鸡饲养企业和中、小型肉鸡专业户饲养场的肉用仔鸡、优质肉鸡及地方土杂鸡的饲养。
本标准于2020-01-06废止。废止依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无公害食品 赣南脐橙》等61项地方标准的公告(江西省2020年第1号)。
本标准于2020-01-06废止。废止依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无公害食品 赣南脐橙》等61项地方标准的公告(江西省2020年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