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肉鹅规模生产的产地环境、鹅舍环境、引种、饲料、兽药、免疫、消毒、饲养管理、饲养技术、疾病防治、废弃物处理、生产记录、出栏和检验等方面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肉鹅规模生产场(户)。
本标准于2020-05-01作废。废止依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规模化商品猪生产技术规程》等48项江西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本标准于2020-05-01作废。废止依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规模化商品猪生产技术规程》等48项江西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
标准状态 | 即将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05-12-25 |
实施日期 | 2006-02-01 |
废止日期 | 2020-0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