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单:浙江省卫生厅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修改浙江省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水》的通知。
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天然水的术语与定义、水源及其产品的指标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瓶装饮用天然水的水源水及其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所有预包装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
废止依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383-2005)的通告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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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05-10-13 |
实施日期 | 2006-01-01 |
废止日期 | 2017-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