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232-2004 无公害食品 竹笋干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竹笋干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由毛竹笋、石竹笋、红壳笋、青壳笋、广笋、鸡毛笋、刚竹笋等竹笋经盐渍、烘干制成的无公害食品竹笋干
废止依据:农业部决定废止《无公害食品 葱蒜类蔬菜》等132项无公害食品农业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63号
相关链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答复信访咨询无公害食品认证及部分无公害食品标准废止后采标问题的函
NY 5232-2004 无公害食品 竹笋干
2019-01-06 00:00 浏览:197 下载:27
标准类别 | 农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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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农业部 |
发布日期 | 2004-01-07 |
实施日期 | 2004-03-01 |
废止日期 | 2014-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