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41XZJKS(Z)099
项目名称: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一、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3522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包,11包,10包:医用臭氧治疗仪, 13包:全自动血培养分析仪允许进口,其余国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此次采购内容。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货物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 注册证(含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产品的制造或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提供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由代理商投标且领购招标文件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有效的投标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该公司为其缴纳的最少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详见招标文件) 。
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8.确认投标后须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1476919088@qq.com,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于开标时递交。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31日 至 2020年08月08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3:00 ,下午 16:00至18:30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 0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76919088@qq.com,资料不全不予报名。报名成功后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21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喀什市深喀大道浙商大厦4层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0年08月21日 11:00
开标地点(网址):喀什市深喀大道浙商大厦4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 喀什市健康路1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99139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喀什市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5层1502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7399320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