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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全省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工作的总体要求
时间:2020-03-26 08:46  浏览:217
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工作

       总体要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战之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支撑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及辐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为宗旨,以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为根本,以加快构建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为主线,全面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创新,全面推进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生态状况监测工作,推进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现代化,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与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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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为引领,构建生态环境监测新体系

       全面完成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站、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站、重点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站、大气区域传输自动站、非甲烷总烃自动在线监测系统、重点防治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站、地下水自动监测站等建设任务。逐步完善提升成都(交大)站相关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组分监测能力。进一步完善相关区域传输站及组分站数据传输、分析能力。完成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和水质放射性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任务。开展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位、入河排污口和重点排污单位在线自动监测建设。实现基本环境要素全覆盖。

       全面布局全省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农村等生态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重点提升区域与流域预测预报、监测能力、技术体系等专项研究和业务化应用能力,引领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按照新机制顺畅运行。

       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指导德阳等5个大气重点防治区域新建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站,全面提升全省大气污染物综合立体观测能力。继续在重点区域、臭氧超标城市及重点园区开展VOCs组分监测。

       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为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坚强支撑。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组织开展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及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面掌握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并及时公开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

       优化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做好声环境监测。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规定,加强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道路交通噪声、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与评价,优化调整声环境监测点位,组织开展声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工作。

       加强生态状况和遥感监测,为生态保护提供坚强支撑。开展省域和典型生态区域的生态状况监测与评价。在唐家河自然保护区开展森林生态系统生态地面监测。组织完成我省5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2020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相关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审核和省级现场核查等工作。做好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等自然保护地人类开发建设活动、保护修复活动状况及生态环境破坏情况的遥感监测。

       做好全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确保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省辐射站统筹做好国控、省控监测工作,优化监测点位,组织开展分散采样、集中分析、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维护,按季度编写、报送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按照国家方案要求开展全省重要核设施、铀矿冶及部管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性监测;组织做好省管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性监测、伴生矿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

       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地级以上城市、重点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放射性监测。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数据、水源地水质放射性监测数据的发布与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双随机”方式对新建涉辐射建设项目自行监测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监测核查。继续组织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监测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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