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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对食品进行抽检,有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
时间:2020-03-18 09:15  浏览:311
  3月16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在河北省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等6类349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检,检验合格样品34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

       通报显示,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安新县建设大街新京客隆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芹菜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行唐县众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检出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杀虫谱广,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 mg/kg,菠菜中氟虫腈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2mg/kg。

       还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顺平县红星肉铺销售的猪肾检出土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北家家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喜悦店销售的鲤鱼(一等)检出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土霉素属于四环素类,是由链霉菌产生的一种广谱抗生素,具有促进生长和治疗疾病的作用,被广泛应用于饲料添加剂,是防治患病禽畜的常用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土霉素在所有动物的肾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600μg/kg。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地西泮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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