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超高压液相色谱/移动车载三重串接四极杆质谱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DWZB201912095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35000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采购一台移动式液/质联用仪(允许进口,具体参数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6.项目实施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7.交货期:40天
8.付款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二、供货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提供2019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社保缴费单、缴纳税收凭证或是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19年连续三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2、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产品的授权(提供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文件时间:2020年02月06日至2020年02月13日(09:0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携带授权委托书)现场领取或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等其他方式。
4.远程报名时,可先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了解情况后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或者将复印件以邮递的方式寄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投标人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2月27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2.开标时间:2020年02月27日09: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海秀路鸿泰大厦14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1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年02月6日15时00分至2020年02月13日17时30分止。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40000.00元)。银行转账支付的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南省公安厅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
联系人:吕警官
联系方式:0898-6883632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
联系人:黄工
邮箱:daweizhaobiao 163.com
电话:0898-66780669
传真:0898-6539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