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等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通知
时间:2019-11-06 10:03  浏览:230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CCTC10192166】,招标项目内容包括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便携式X荧光光谱仪,投标截止到2019-11-26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CTC1019216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学光

  项目联系电话: 010-842938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地址: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江苏地质矿产设计研究院

  联系方式:郭靖 010-639037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学光 010-842938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不分包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数量

资金来源

交货期

备注

环境调查设备

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

1

财政性资金及企业自筹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便携式X荧光光谱仪

1

  (2)用途:用于环境调查项目。

  (3)简要技术要求:本仪器要求能适用于应用领域广泛的各种样品的元素分析和元素形态分析

  任务,满足环保、地质、金属、生物样品、化工材料分析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合格供应商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近三年内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密封投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05日 17:00 至 2019年11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zmzb.com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在“中煤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zmzb.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我要报名”链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6楼和平里大酒店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报名方式: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在“中煤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zmzb.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我要报名”链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付费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17:00,标书费付费方式为在线支付,在截止时间之后,系统将关闭标书费付款通道,逾期者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为确保成功购买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尽早办理相关事宜;

  4.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2%;

  5.潜在投标人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我公司将提供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注意:每个项目保证金账号不同,可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查看);

  6.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涉及节能环保要求的,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满足本条款的产品,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声明并提供相关节能产品清单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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