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叶绿素A水质分析仪等仪器设备招标采购通知
时间:2019-06-27 09:29  浏览:193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新建10座水质自动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新建10座水质自动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XW[GK]2019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谢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

  联系方式:蒋工:0591-835711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谢0591-878073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预处理单元

10(套)

300,000.0000

7480000

149600

1-2

现场维护专用工具

10(套)

50,000.0000

1-3

叶绿素A水质分析仪

3(套)

150,000.0000

1-4

总磷分析仪

10(套)

900,000.0000

1-5

氨氮分析仪

10(套)

800,000.0000

1-6

系统集成

10(套)

100,000.0000

1-7

系统及仪器两年备品

10(套)

100,000.0000

1-8

总氮分析仪

10(套)

980,000.0000

1-9

pH在线分析仪

10(套)

150,000.0000

1-10

溶解氧分析仪

10(套)

180,000.0000

1-11

仪器采水单元

10(套)

200,000.0000

1-12

配水单元

10(套)

300,000.0000

1-13

蓝绿藻水质分析仪

3(套)

150,000.0000

1-14

水温分析仪

10(套)

120,000.0000

1-15

清洗单元

10(套)

300,000.0000

1-16

空调

10(套)

100,000.0000

1-17

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

10(套)

800,000.0000

1-18

数据采集、处理及传输系统

10(套)

300,000.0000

1-19

电导率分析仪

10(套)

200,000.0000

1-20

辅助单元

10(套)

300,000.0000

1-21

控制单元

10(套)

400,000.0000

1-22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

10(套)

300,000.0000

1-23

浊度分析仪

10(套)

300,000.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3C认证的,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或证书;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认证的有效性按“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3)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6日 15:40 至 2019年07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 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环境标志清单执 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 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 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 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 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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