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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太尼爆红的背后?
时间:2019-04-01 11:23  浏览:174
   这几天,“芬太尼”突然走红网络。原因之一是,11月29日,在我国邢台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2017年中美联合破获的跨国售卖芬太尼要案;原因之二是,当地时间12月1日晚,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中外记者会上,介绍中美元首会晤情况时提到“双方同意采取积极行动加强执法、禁毒合作,包括对芬太尼类物质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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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太尼被地下工厂迅速开发出数目繁多的新品种 本文图均为 科技日报微信公众号 图

  一时间,“芬太尼”迅速在网络走红,芬太尼是什么?为何成为中美元首会晤重要内容之一?
 

  具有双重身份和数百种衍生物
 

  “芬太尼在临床上与吗啡、杜冷丁有相似作用,是一种强效麻醉性镇痛药,我们主要在手术麻醉辅助中用于镇痛,我现在所在的哈尔滨高新医院经常做断指、断肢手术,都是痛感最强的部位,芬太尼镇痛效果比传统常用麻醉药强,其镇痛效果是吗啡的80倍,而且芬太尼镇痛效果更全面,无盲点。因此,现在我们医院里手术麻醉镇痛用药基本上都使用芬太尼,几乎已经淘汰了吗啡和杜冷丁。”12月2日,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医院麻醉手术科、现哈尔滨高新医院麻醉手术科主任、急诊急救中心主任张鲁告诉科技日报记者,“目前,临床麻醉用药中,芬太尼还有两种升级版,分别是舒芬太尼和瑞芬太尼,镇痛效果比芬太尼还要好,但价格要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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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起获的列管药品芬太尼替代品警方起获的列管药品芬太尼替代品

  “芬太尼是人工合成阿片类药品,实际上我们现在提到的芬太尼,并不是特指‘芬太尼’(fentanyl)这一种物质,而是指以芬太尼为主要成分的系列衍生物。根据我国《禁毒法》第2条第1款和《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芬太尼是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的物质,它具有毒品的属性。”12月3日,中国公安大学侦查与反恐怖学院副教授、禁毒研究专家包涵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芬太尼是由杨森制药公司创始人保罗·杨森博士于20世纪60年代发明合成的,原本是一种安全的高效镇痛药。”包涵强调说,“芬太尼理论上大约有数百种衍生物,因此,我国提出的是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
 

  据媒体报道,芬太尼同时又是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之后的第三代毒品——“实验室毒品”中的重要成分。
 

  据国家禁毒办一份资料显示,2012至2015年间总计仅发现芬太尼类物质6份,而在2016年发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中,芬太尼类物质有66份。因此,从2017年3月1日起,公安部、卫计委、国家食药总局决定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四种物质,列为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
 

  监管与“实验室毒品”研制抢速度
 

  那么,列管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实验室毒品与传统毒品、药品之间究竟什么关系?如何区分?为何实验室毒品屡禁不止?
 

  “药品和毒品之间在药理属性上并没有明显界限,很多类型的‘毒品’都属于药品,也都有医疗用途,但毒品又是特殊药品,具有成瘾性,因此国家对它们施以法律上的管制。”包涵教授说,“有些既是药品又是毒品,用在医疗上比如麻醉药,就是药品,但如果用于滥用而寻求某种精神状态就是毒品。有一部分药品既有药用价值,也有成瘾性,比如杜冷丁,所以它们被列入《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品种目录》,而有些物质还没有被证明有药用价值,但是其存在成瘾性,会有人滥用,比如我们提到的卡芬太尼,它们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增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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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室毒品的致瘾性,往往缺乏评估。
 

  包涵认为,“实验室毒品或者说策划毒品(designer drug),是指在毒品目录之外策划的,具有毒品的成瘾或药理属性,但没有被列举管制的物质,这一类物质有毒品的自然属性,但缺乏毒品的法律属性。芬太尼可以有几百种衍生物,是经常用于被策划的毒品。”
 

  包涵说,所谓的“第三代毒品”,其实就指如芬太尼衍生物此类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实验室毒品”,其合成本身就带有明显的规避法规的属性。“这种物质一般缺乏药用价值,它们被合成出来,就是为了故意去规避这(列管)附表。你管了什么,我就盯着附表目录来做一个里面没有的,比如说卡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等,都是被不法分子研制出的芬太尼替代品。”
 

  当前的形势是,新的芬太尼衍生物总在源源不断地被研发,每天在和监管比速度,每天都在上演着猫和老鼠的现实版追捕游戏。
 

  “猫和老鼠”追捕游戏如何升级?
 

  包涵介绍说:“对于毒品的管制,目前世界各国使用的都是列举管制办法,随着实验室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以及第三代毒品的不断研发,世界各国都在不断更新列管毒品的种类。”。
 

  我国对于芬太尼的监管有两个规范,其一是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附设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其二是2015年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卫计委、食药总局颁布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列管办法》附设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增补目录》,2017年以及2018年列管的芬太尼衍生物都列入后一个目录。
 

  “在我国,芬太尼管制种类已经很多,我国至今已经列管的有25种,联合国列管的只有23种,中国列管芬太尼种类大于联合国公约附表。这说明,在芬太尼监管方面,我国不仅与世界同步,而且还走在前列。”包涵强调说。
 

  但监管难题在于,策划毒品或者说实验室毒品,都是有意识地针对毒品管制目录来设计的,管制速率和设计速率之间是不匹配的,策划速度要大于管制,所以就呈现出一种“猫抓老鼠”的现象,制度总在追赶策划。
 

  各国也在摸索新的管制办法,如尽可能缩短管制时间,例如很多国家都采用临时列管制度,临时性管制一些已经产生滥用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美国创设了“类似物管制”制度,加拿大、澳大利亚则有“骨架管制”等,英国则采用了设立《精神物质法案》的方式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单独管制。“但实际上,都只是缩短管制和研发出新一代毒品的时间,不可能做到提前管制。”包涵说。
 

  “我们目前能做的就是加快列管速度,让新实验室毒品研制出来后,还没全部进入市场就进入监管范围;或者制定一些新规则,例如临时列管制度,同时参加国际早期预警系统。此外,还需要厘定这些物质对应的罚则,给不法分子予以一些必要的威慑。”这是包涵期待的“猫抓老鼠”游戏升级版。

日期: 2019-04-01
标签: 芬太尼 禁毒 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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