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是一个重要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保障国家能源供给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长期以来,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一直保持在70%左右,近年来随着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践行,化解产能过剩政策不断推进,煤炭消费占比下降至60%左右,但依然占据能源消费“半壁以上江山”。调研发现,煤矿开采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包括:煤炭采空区煤层自燃及由此引发的灾害、排土场煤矸石自燃及由此产生的有害气体、矿区扬尘、粉尘污染及生产过程中的二次空气污染、道路运输车辆遮挡不严造成污染等。尽管矿区城市针对污染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但情况依旧不容乐观,由煤矿开采造成的环境污染已成为矿区城市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亟须引起高度重视。
民建中央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发言中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全面实现矿业、矿区高质量发展。
首先,在生态保护上,建议采用环境综合治理思路,加快矿区环境治理恢复:
一是统筹兼顾、先易后难,加强矿区环境恢复治理。根据矿区不同的地质环境问题,相关部门应共同制定矿山治理难易程度等级标准,鼓励吸纳社会资金,形成多方投入的治理格局。优先完善供水设施建设,加强灭火和固化工作,为矿区生态恢复奠定基础。
二是多措并举控制扬尘污染,实现废旧循环利用。规范露天煤矿生产行为,增加内排,减少外排。督促露天煤矿对在用钻孔机全部加装捕尘装置,对采场与排土场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储煤场地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有效措施,防尘抑尘。明确要求洗煤生产工段和煤泥浮选企业建设全封闭式厂房,实现物料密闭输送、装料、卸料,并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抑尘设施。促进新型环保材料和建筑材料产业发展,引进大型粉煤灰、煤矸石制砖企业进驻矿区,引进矿山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综合治理,延伸产业链,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对矿区道路进行硬化,督促洗选煤企业完成厂区内硬化,在公共道路采取除尘保洁措施,同时加强道路两侧防护林带建设,有效避免扬尘污染。
三是针对生态恢复的不同特征分类施策,全面恢复生态环境。针对个别坡体过陡,覆土厚度不足,造成二次自燃的情况,治理办法是钻孔灌粉煤灰浆灭火,然后分层覆土,加厚土层;针对坡体采用网格固化,绿化植被不能形成群体共生优势,在夏天内外高温环境下死亡的,治理办法是改用纤维绿毯护坡进行坡体绿化,并注意绿化草种的多样性,除常用植被外,应加入耐旱树种,形成乔灌草共存共生的生态系统。同时,在排土场山顶建立蓄水池,收集自然雨水,也可从附近河流引水入池,进行绿化喷灌,既能节约用水成本,也能有效提升绿化效果。
其次,在生产发展上,建议优化矿区采前、采中、采后的发展模式,推动矿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矿区采前审批,优化采矿实施方案。要明确规定,在实施露天、井采前应深入实地调查,掌握当地气候、地质、区位情况,制订好排土场及生态恢复方案,不断优化开采方案。解决好生态、经济、污染三者之间的矛盾,相关部门要做到充分论证,在保证生态可恢复、无污染的条件下,才可批复生产。如生态状况已很恶劣,也无更好的采后生态恢复方案,则坚决不予开采批复。在环保恢复保证金、矿区、排土场及生态能源整体恢复等费用方面,要充分计算成本,精准测算好恢复与开采两项经济账。在确定开采方式及所用土地面积审批时,应同时确定排土场土地性质及使用权方式。
二是在采矿中,实行边采边治理、稳步实施,做到开采与治理同步进行,提高治理效率,缩短治理周期。
三是矿区资源枯竭后要及时调整产业规划和城市定位。一方面要广泛寻求合作,开展探讨论证,寻找生态治理和复垦方案。另一方面,要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寻找新型的产业发展方案及方向,重新定位矿区城市优势,变劣势为优势,利用区位差别,打造矿区新型经济体,如引进精细化工产业,创新、设计规划矿区地貌,打造旅游景观和建设矿区地质博物馆、深度体验基地等。对于矿区采后恢复模式应参照排土场及采矿区治理方式,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复垦治理原则,参照荒山育林政策,做好相关用地政策设计,调动社会和个人参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