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行业计量认证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组建‘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数据信息建设协调工作组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国认实函[2008]2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各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平台建设数据信息建设协调工作组”已经组建完成,并开始履行相关职责。工作组的领导组、联络组及秘书处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为推动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的共享服务,尽快实现检测资源信息的动态更新,请工作组各成员根据《通知》中规定的职责和权利,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资质认定(或直接管理)的检测机构的资源信息数据采集、审核等工作,并保证检测资源信息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即时有效。
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对现有信息
目前平台数据库中各工作组成员单位所属的实验室数量状况见附件2(详细实验室名单通过电子邮件另发)。由于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现有数据库中的检测资源信息为2004年全国实验室资源调查的结果,大量数据已经过期失效,实验室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请各工作组成员组织核实其当前实际资质认定(或所属)实验室名单及数量与附件2所示的数量是否相符,核对结果请于2008年6月1日前书面报告工作组秘书处,以便及时予以补充修正。
二、开展数据审核
各工作组成员单位数据审核的分工如下: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其辖区内申请或获得省级资质认定的实验室进行数据信息填报,并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
各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应组织其所属行业实验室进行数据信息填报,并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协同,对该行业获得国家级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应组织其所属实验室进行数据填报,并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协同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负责获认可实验室的数据填报、审核和更新工作,并与相关单位配合进行“二合一”、“三合一”评审相关国家级计量认证实验室的数据信息审核。
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可采取组织实验室统一集中填报,或结合资质认定的评审、监督、复评审等工作分阶段填报的方式,逐步形成固定的工作机制,实现所属检测机构资源信息的动态更新。
工作组秘书处根据平台门户网站数据监控系统的统计信息,每季度末发布一次数据审核更新工作简报,通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数据审核、更新情况,并对成绩卓著的单位通报表扬和给予奖励。
三、应用平台提供的数据审核更新程序
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通知》中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由平台门户网站(www.testingdb.cn)左侧上方的“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后,点击“检测机构信息上报系统”,进入后即可在系统中完成所属实验室资源信息核对、添加、修改等工作,也可以进入网站其他板块获数据检索、查看、统计等服务。
已建立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数据处理软件系统的单位,可以向秘书处提出使用“汇交软件”申请,经研究确认后使用“汇交软件”实现所属数据的自动采集。其他单位原则上应使用平台门户网站提供的在线数据信息上报系统进行数据上报和审核。
四、数据审核更新中的意见、问题及服务需求的反馈
工作组成员单位在进行数据审核、上传、更新及查询统计中遇到问题及困难,可以与工作组秘书处取得联系,寻求解决帮助。也可在平台门户网站的“网站调查及意见反馈”栏目在线填写,由网络管理员定期处理。
鼓励工作组成员就如何更好地建设检测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及相关软件系统、如何更好地为工作组成员单位自身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及建议。秘书处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意见及建议并定期通报处理情况。
秘书处联系人:谢澄、陶雨风、金国建
联系电话:010-82262771、82260754、65994102
传真号码:010-82260763、65994123
邮箱:xiec@cnca.gov.cn,taoyf@cnca.gov.cn,jingj@cncait.com.cn
附件:1.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数据信息建设协调工作组”
2.平台现有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资质认定(或所属)实验室数量状况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