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201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要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拟组织食品中亚硝酸盐质控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范围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已经赋给每个省级机构一个实验室代码(1~2位数字组成),每个机构1个样品,样品编号同实验室代码。请各机构接到样品后填写样品接收单(附件1)。
三、样品考核内容为亚硝酸盐定量分析,应提交样品两次测试结果和均值。样品结果报告单见附件2。
四、本次考核样品为肉类,请在实验室处理前尽可能保存在-20℃以下。考核样品处理前,请仔细阅读结果报告单(操作说明在报告单中)。
五、若样品有问题,请于一周内反馈样品接收单,如样品没有问题,样品接收单在报送结果时一同反馈即可。
六、结果报送:请于2013年6月15日前报送盖单位公章的考核结果报告单及相关记录复印件和样品接收单复印件,同时通过Email发送考核结果报告单电子版。
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将针对每个机构考核结果进行评价。
八、联系人:李燕俊
联系电话:010-52165547、13521553352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7号2号楼502房间,100022。
Email:liyanjun@cfsa.net.cn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