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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专栏“国内能力验证计划”申请和发布机制
时间:2019-06-29 09:18  浏览:309
  为了推广和宣传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提升我国能力验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效整合能力验证资源,国家认监委在“实验室能力验证业务”专栏中设置了“国内能力验证计划”版块,用于汇总和发布有关部门、行业、认可机构和能力验证提供者等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拟在该版块发布和共享能力验证计划的能力验证组织者、能力验证提供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技术能力在相应领域和关键技术要素方面领先,并具备可持续性;
 
  2、有关检验检测领域已经获得认可机构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资质,或在有关领域具有成熟的能力验证组织经历;
 
  3、具有足够的技术人员、统计人员,能够保证能力验证方案设计、样品制备和均匀性稳定性检验、数据统计和结果判定等关键技术环节的可靠实施;
 
  4、客观、公正实施能力验证活动,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拟在该版块发布和共享能力验证计划的能力验证组织者、能力验证提供者,应向国家认监委提供如下材料:
 
  1、对已经获得能力验证提供者资质(ISO/IEC17043)认可的,应提供认可证书及范围;
 
  2、对未取得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的,应提供相应检验检测领域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及在相应领域组织过的能力验证的有关文件,包括:实施能力验证的有关文件,样品制备及均匀性稳定性数据,技术报告等;
 
  3、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有关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运作完成后,能力验证组织者、能力验证提供者可向认监委提交“能力验证信息”和“参加实验室信息”(详见“政策与技术资料下载”版块),方便认监委汇总有关信息资源。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
 
  联系人:郭栋
 
  联系电话:010-82262733
 
  电子邮箱:guod@cnc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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