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湘赣边区域合作
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振兴〔2021〕1465号
湖南省、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支持革命老区振兴的决策部署,落实《“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16日
附件:
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