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以下简称《防控方案》)进行修订,形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于2020年1月28日印发。《防控方案》(第三版)是基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法定传染病甲类管理、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和国内外流行病学、临床研究进展,综合考虑《防控方案》(第二版)实施过程中各省和技术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修订。《防控方案》(第三版)增加了“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第一版)”、“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一版)”,进一步规范特定人群的防护和特定场所的消毒。在病例发现中,增加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将具有流行病学史的非肺炎病例、以及无流行病学史的肺炎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等纳入病例报告及管理,切合目前的防控整体策略,做到“五早”。要求“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提高了排查的敏感性,有效防止疫情蔓延和输出。要求基层主动对近两周有武汉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且出现呼吸道等症状作为重点人群开展筛查、采样和检测,提高病例发现的及时性。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的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三版)
解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
时间:2020-04-02 10:47 浏览: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