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检测步骤。
1)生活饮用水的检测步骤。
a.以无菌操作方法用灭菌吸管吸取1ml充分混匀的水样,注入灭菌平皿中,倾注约15ml已融化并冷却到45℃左右的营养琼脂培养基,并立即旋摇平皿,使水样与培养基充分混匀。每次检验时应做一平行接种,同时另用一个平皿只倾注营养琼脂培养基作为空白对照。
b.待冷却凝固后,翻转平皿,使底面向上,置于37℃恒温箱。
2)水源水的检测步骤。
a.以无菌操作方法吸取1ml充分混匀的水样,注入盛有9ml灭菌水的试管中,混匀成1:10稀释液。
b.吸取1:10的稀释液1ml注入盛有9ml灭菌水的试管中,混匀成1:100稀释液。按同法依次稀释1:1000、1:10000稀释等备用。吸取不同浓度的稀释时必须更换吸管。
c.用灭菌吸管取2~3个适宜浓度的稀释1ml,分别注入灭菌平皿内。以下操作同生活饮用水的检测步骤。
3)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作平皿菌落计数时,可用直接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在记下各平皿的菌落后,应求出同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供下一步计算时应用。在求同稀释度的平均数时,若其中一个平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产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产的平皿作为该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皿的一般,而其余一半中菌落数分布又很不均匀,则可将该半皿计数后乘2以代表全皿菌落数。然后再求该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各种不同情况的计算方法如下。
a.首先选择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者进行计算,当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符合该范围时,则即以该平均菌落数乘其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4.1.1例次1)。
b.若有两个稀释度,其平均菌落数均在30~300之间,则应按两者菌落总数之比值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2应报告两者的平均数,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较小的菌落总数(见表4.1.1例次2、例次3)。
c.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大于300,则应按稀释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4.1.1例次4)。
d.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则应按稀释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4.1.1例次5)
e.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之间,则以最近300或3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4.1.1例次6)。
f.菌落计数的报告。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实有数报告,大于100时,采用两位有效数字,在两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为了缩短数字,后面的零数也可用10的指数表示(见表4.1.1“报告方式”栏)。在报告菌落数为“无法计数”时应注明水样的稀释倍数。
表4.1.1 稀释度选择及菌落数报告方式
文章来源:《供水水质检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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