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
本规范是《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配套检验方法。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5750-1985)的修订版本,本规范与1985年的原版比较作了重大修改。
1增加了96项新项目,总项目达到138项。新增项目大致可分为四类。
1.1微量元素。铝、钼、钴、镍、钡、钒、锭采用无火焰原子吸收法;锑用氢化原子吸收法;铍、钛用分光光度法。这些方法都能满足卫生标准要求的灵敏度和准确度。
1.2 非金属元素。硼、硫化物、活性氯和黄磷等项,采用分光光度法为主的分析方法。
1.3 有机化合物。
1.3.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又二氯甲烷等项,均采用顶空气项色谱法。
1.3.2 与水亲和的清、醛、胺类等有机化合物,均采用了直接气相色谱法。
1.3.3 非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先用有机溶剂萃取,然后用气相色谱法或毛细管气相色谱法测定,这里包括苯系物、氯苯类等。
1.3.4 另一类有机化合物,这类化合物如甲醛、石油等项,采用比色法或紫外吸收法。
1.4微生物。增加了大肠菌群,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多管发酵法和氯膜法。
2 原有项目方法的修改和替代。对原有44项检验方法中大多数项目都进行了修改或采用新方法替代。浑浊度、硝酸盐、有机卤化物、大肠菌群、碘化物、铜、锌、铅、镉、铁、银、砷、硒、锰、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苯并比、余氯、新银盐法、催化示波极谱法、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氢化物原子吸收法、TMB比色法(TMB是一种新型氧化还原剂)、丁香醛连氮分光光度法。
3 总a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参照国际标准《水质一无盐水中总a放射性测量一厚源法》(ISO9696-1992),《水质一无盐水中总β放射性测量一厚源法》(ISO9696-1992),作了较大修改,保持与国际标准一致。
4 新增的方法经过研制、验证和鉴定,选择比较准确可信、操作简便的方法。
5 按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规定规范计量单位。当量浓度改以物质的量浓度表示。
文章来源:《供水水质检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