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经校准合格后贴上绿色合格证,并标明上次校准日期、下次校准日期或校准有效期。对测量无检定规程,按校正规范为合格状态,则贴黄色标识。凡校验不合格、过期、需报修的仪器设备应贴有红色停用证,并标明停用日期。也可以根据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并根据体系文件中操作指导书中的有关规定来标识颜色和内容,防止使用未经授权的仪器设备。
为了确保仪器设备在使用期内保持有效的使用状态,设备主管人及使用人员在使用期间应根据需要,按仪器设备检查或验证规程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状态进行检查或验证,并填写记录。同时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种类和以前的性能为基础,确定校准和使用验证的频率,并形成文件。
检查和验证通常在下述情况下进行:
(1)仪器设备导出数据异常。
(2)仪器设备故障维修或改装后。
(3)长期脱离实验室控制的仪器设备在恢复使用前(如:外借)。
(4)仪器设备经过运输或搬迁。
(5)使用实验室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
如果仪器设备借给其他实验室使用,或仪器设备送校/检期间后返回实验室,无论什么原因,若仪器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实验室应确保该仪器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能显示满意结果。现场检测/校准时,由实验室人员携带测量设备离开实验室的固定场所,虽然并未“脱离直接控制”,但由于运输及现场的环境条件影响,也可能使仪器设备的功能或校准状态发生变化。因此,对现场检测校准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在其进/出实验室时进行核査,确保其功能正常且校准状态得到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