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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022-01-06 17:15  浏览:327  下载: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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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这些工业固体废物如果随意倾倒、堆放,会占用大量土地,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为避免露天堆放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必须设置专用的贮存、处置场所。2001 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用以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填埋技术要求,防止污染环境。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多元化,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增长迅速,种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到 2017 年,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的年产生量已经超过 30 亿吨。现行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对控制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填埋过程的环境污染起到了很大作用,但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的要求不够完善,如运行、监测等要求相对薄弱,对废矿石堆场、煤矸石堆场等场地的污染防治要求不够细化。在此情况下,原环境保护部下达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修订 GB 18599-2001)的编制任务,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中节能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