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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锅炉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根据国家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 2016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科技函〔2016〕633 号)的要求,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浙江天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利德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 462-2009)》(项目统一编号:2016-56)标准项目的修订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统一安排,2017 年 9 月 6 日在北京召开了项目的开题报告论证会,根据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组的意见,将该标准名称更改为:《工业锅炉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由于标准内容调整,标准涉及面扩大,工作量增大,增加协作单位三家:浙江大学环境技术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福建永恒能源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