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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基础方法 第2部分:水污染治理虚拟成本法》编制说明
实践中,大量案件存在非法倾倒废水或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等排放行为事实明确,但因环境监测不完整、损害调查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损害事实不明确的情况。此外,由于开展详细的生态环境损害涉及损害调查、损害量化以及损失数额计算等多项内容,实践中也经常存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高于生态环境损害数额的情况。本标准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简化上述情形中由于非法倾倒废水或固体废物污染地表水体而造成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因此,本标准的适用范围确定为“非法倾倒废水或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等排放行为事实明确,但损害事实不明确或无法以合理的成本确定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范围、程度和损害数额的情形。”对于其他情形,应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地表水与沉积物》开展详细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