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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压延加工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2781家从事钢压延加工的企业(行业代码:3130),主要分布于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地。全国钢压延加工企业共产生危险废物主要有 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2 染料、涂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1 含铬废物,HW23 含锌废物,HW34 废酸,HW35 废碱,HW49 其他废物等 10 大类。钢压延加工行业是我国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突出、需重点管理的行业之一。
《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 号)提出分阶段分步骤制定重点行业、重点类别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配套政策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为压实钢压延加工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主体责任,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受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和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单位组成编制组,编制了《钢压延加工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指南》以全国钢压延加工行业主流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现状为依据制定,分析了该行业危险废物产生环节、类别及规律,明确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点和方法,可指导钢压延加工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同时可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核以及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工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