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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为规范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核查工作,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发布《关于开展 2017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7〕413 号),将《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自动监测手工比对现场核查技术规定》列入 2017 年标准制订项目,项目统一编号为 2017-20。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标准编制工作,协作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和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17 年 4 月原环保部监测司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签订了项目任务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