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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联合多部委印发了《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水体〔2018〕181 号)《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海洋〔2018〕158号)。从 2019 年起,先后组织了渤海地区入海、长江入河和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试点工作,摸清流(海)域排污口底数,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支持改善水环境质量。以此为依托,生态环境执法局印发了《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资料整合基本要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资料整合基本要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要求(试行)》等技术文件,并在渤海海域、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开展业务化工作。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方面的技术需求,在这些重要的技术成果基础上,生态环境执法局组织编制了《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
本标准的承担单位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