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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工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构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设施验收技术规范体系,为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受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工业》(HJ/T 408—2007)的修订工作,该标准修订列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管理规范类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2018—2020年)。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了编制组,紧密围绕《条例》要求,配套《暂行办法》,参考《指南》及相关标准规范,衔接造纸工业排污许可制度相,结合建设项目管理新形势,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工业》(HJ/T 408—2007)进行修订,使其能够符合环保管理的新要求,以构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体系,为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根据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意见,将修订后的标准命名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