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大小:846.45K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支撑国家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生态环境部通过国家环境标准“绿色通道”,立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土工业》,后名称变更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根据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定有关要求,起草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