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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要求,支撑国家排污许可制度实施,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生态环境部通过国家环境标准“绿色通道”,立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现代煤化工工业》。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成立标准编制组,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定有关要求,起草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