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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降解材料与产品的标识及检验方法选择通则(讨论稿)
本标准确定了可降解材料与产品的标识,规定了各类降解材料与产品按照标识降解性能所需检验方法的选择通则。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各类降解材料:
--天然高分子材料,如淀粉、纤维素、纸、植物纤维(如木材、木纤维、棉纤维、或麻纤维)等;
--合成聚合物、共聚物;
--含有如增塑剂、颜料或其他化合物等添加剂的塑料材料;
--以上聚合物的混合物;
--各类降解材料加工而成的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