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决定制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工业》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9年8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将按照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秦波
电话:(010)66556810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军霞
电话:(010)84943175
传真:(010)8494313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邮箱:wry@cnemc.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业(征求意见稿)》等两项标准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发展中心
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规划院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部内征求法规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执法局、应急中心意见)
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业(征求意见稿)》还征求以下单位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锦江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还征求以下单位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中国硫酸工业协会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昌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同庆南风有限责任公司
常州碳酸钙有限公司
金玛(宽甸)硼矿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南京格灵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