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开展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卫生陶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陶瓷砖(板)》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编制工作。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提意见,并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我部科技与财务司或标准编制单位。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岳子明
电话: (010)65645390
传真: (010)65645400
标准编制单位联系人: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曹磊
电话:(010)59205940
传真:(010)59205888
电子邮箱:caolei@mepcec.com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4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