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林草局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机关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加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体系建设,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1部分:总纲(征求意见稿)》等七项标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陆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 孙倩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电话:(010)65645281
传真:(010)65645260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马依伊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
电话:(010)87905970
传真:(010)84947786
邮箱:mayy@caep.org.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9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