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疫情对外贸企业的冲击,各地强化外贸政策落实,发挥出口退税、贸易融资、信用保险等外贸政策效应,加强各项公共服务,为中小外贸企业减损失、降成本、增信心,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稳定发展。
一、加强税收等政策支持
北京市积极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网上办理业务增至19项,实现在京企业出口退税全业务和全流程网上办理;疫情期间累计为在京企业办理出口退税32亿元,缓解了外贸企业复工复产的资金压力。
浙江省合理延长税款缴纳期限、滞报金起征时间节点及加工贸易业务办理期限,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截至3月27日,杭州海关关区已有72家企业享受延缴税款政策,涉及税款7.23亿元,预计为企业减少成本120余万元;共计19家加工贸易企业获准延期办理加工贸易手续;另有137家企业享受“免除疫情期间加贸企业手册设立保证金”政策优惠,免除保证金8481.92万元。
黑龙江省积极落实企业通关滞报金、滞纳金减免政策。对通过绿色通道进行登记放行的进口防疫物资不予征收滞报金,对企业复工后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的予以减免滞报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滞纳金。目前已累计减免滞报金23.7万元、滞纳金2.9万元。
福建省厦门市自2020年3月20日起,提高1464种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初步测算,共有2598户出口企业受惠,因退税率调高可新增退税额2.1亿元。
二、加强公共服务
天津市对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交付订单,造成合同违约或取消的外贸企业,免费出具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指导中小企业妥善处理贸易纠纷,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履约的中小企业加强专业化服务,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简化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工贸易办理手续。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便利等政策措施。截至3月底,累计为140家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305份,涉及合同金额266.2亿元人民币,涉及63个国家和地区。天津出口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压已缩至1.13小时,较2019年12月压缩66.5%。
内蒙古自治区启动企业协调员机制,依托中国海关企业信用公众管理平台、企业之家微信群等为外贸企业及时解决通关难题,做好政策服务,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将受疫情影响企业优先作为信用培育对象,配备关务联络员,帮助企业提升信用等级,降低通关成本。梳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贸易往来的企业名单、进出口货值较大且信用评估分值较高的企业80余家,选取信用培育对象,宣传引导企业进行认证。
宁夏回族自治区“零延时”服务外贸企业,疫情期间已为113家出口企业签发原产地证书1248份,签证金额2.06亿美元,预计为企业获得目标国关税优惠减免约437.67万美元。积极落实关税减免政策,累计出具《征免税证明》68份,进口免税商品货值1153.65万美元,免税840万元,减免税款630.84万元。加大俄罗斯、美国、韩国、哈萨克斯坦、欧盟等针对枸杞、马铃薯、水果、种子等农产品检疫要求风险研判预警和咨询服务,提高企业应对国外贸易措施壁垒的能力,促进扩大出口。
三、加强融资和保险支持
江苏省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针对疫情造成的取消订单、货物退运等风险,推出货物出口前附加险,帮助外贸企业进一步规避贸易风险等。江阴市将出口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外贸企业全部纳入统保平台,由省级、市级商务资金托底进行保费免费“全覆盖”。扬州市积极对接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短期险、货物贸易险的,按企业当年实缴保费给予不高于40%的补助;在现有统保政策基础上,将上年度出口额300-1000万美元的企业纳入出口信用保险平台统保,给予不高于应缴保费100%补助。
福建省莆田市出台《加大稳鞋企促升级补充十条措施的通知》,推动保险公司创新出运前信保产品,对鞋类企业受国际疫情影响,可能导致国外买方取消订单或延缓交货的,实施应保尽保;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三年内出口信保保额不低于400亿元,实现保单融资不低于200亿元,对出运前合同保和增值保的赔偿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贵州省设立了贷款担保补偿和代偿资金池,为企业提供无资产抵押担保融资并给予风险损失补偿和代偿支持。推动进出口银行设立稳外贸稳企业促发展应急专项贷款资金30余亿元,降低专项贷款利率。扩大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对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应保尽保并给予保费全额支持、非小微企业给予50%-80%保费支持。
云南省出台《关于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快经贸企业复产复市发展九条措施的意见》,预下达中央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4.5亿元,加快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批复,非涉密项目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对年初到疫情结束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80%提升至100%。
各地强化外贸政策落实,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并稳定发展
时间:2020-04-21 16:47 浏览: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