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AS)顺利通过亚太认可合作组织(以下简称APAC)国际同行评审,维持了国际互认资格。
在为期6天的现场评审中,来自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等11个国家、经济体的13位同行评审员对CNAS进行了评审。APAC评审组建议推荐CNAS继续保持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共11项认可制度的互认资格,同意推荐CNAS温室气体(GHG)审定与核查认可制度签署APAC互认协议。
APAC评审组经过评审,建议并推荐CNAS继续保持校准实验室认可、检测实验室认可、医学实验室认可、检验机构认可、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标准物质生产者认可、质量管理体系认可、环境管理体系认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可、产品认证机构认可等11项认可制度的互认资格。CNAS新申请互认的温室气体(GHG)审定与核查认可制度,是APAC评审组多年来唯一一次没有开具不符合项的评审。
APAC评审组对CNAS的认可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CNAS的认可体系运行高效,确保了认可数量持续稳步增长。同时,CNAS建立的认可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令同行们赞叹,认为这是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活动方面的有益尝试,促进了检验机构领域能力验证的发展和创新。CNAS利用随机抽样方法开展的认证机构专项监督和确认审核活动,同样给国际同行留下了深刻印象。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