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070-2002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水产品中渔药及通过环境污染造成的药物残留的最高限量。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品及初级加工水产品、冷冻水产品,其他水产加工品可以参照使用。
标准类别 | 农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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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农业部 |
发布日期 | 2002-07-25 |
实施日期 | 2002-09-01 |
废止日期 |
NY 5070-2002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水产品中渔药及通过环境污染造成的药物残留的最高限量。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品及初级加工水产品、冷冻水产品,其他水产加工品可以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