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92-2010 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水中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本标准是对《工业废水 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4919-85)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5年8月1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业废水 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4919-85)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