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22-2009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试行)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为环境信息处理和交换提供技术支撑,规范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标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类别与代码。本标准中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环境信息采集、交换、加工、使用和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工作。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