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413-200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鼓粉盒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再生鼓粉盒在生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促进环保产品的使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鼓粉盒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单色和彩色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及多功能一体机用再生鼓粉盒。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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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7-12-21 |
实施日期 | 2008-04-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