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56-200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刚性防水材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减少刚性防水材料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刚性防水材料的有害元素及其化合物提出了不得人为添加的要求,对产品的有害物质和放射性等提出了限值要求。本标准规定了刚性防水材料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无机堵漏防水材料、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和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
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09-02-04 |
实施日期 | 2009-05-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