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2518-20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照明光源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提高照明光源能效水平,降低产品在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照明光源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单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T 230-2006。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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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发布日期 | 2012-07-03 |
实施日期 | 2012-10-01 |
废止日期 |